试用期结束不想干怎么办

来源: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作者: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0-01-27

  众所周知,试用期也是有工资的,但是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是比正式工要少的,试用期不仅是企业对员工的考核,也可以知道这份工作是否适合自己,如果试用期过了发现不想做了,那这时候还没签合同就走可以吗?相信有很多人不了解,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一、试用期过了没签合同想要辞职违法吗

  因为未签合同,因此从法律上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可以立即要求公司办理工作交接和结清工资走人。同时公司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法成立的公司无论大小,都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试用期内,你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还是不给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反正劳动仲裁无需缴费。

  二、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上述规定可知,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辞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据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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